办理机构
天津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办理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48号
办理时间
早9:00 - 晚17:00
办理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申请人持经天津市侨务办公室批准的手续,可到天津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落户。
携带材料
1、市侨务办公室开具的《华侨回国来津定居证》;
2、落户地的居民户口簿或《房地产权证》;
3、申请人本人护照;
4、本市户籍注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
审批流程
由天津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进行受理,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长审批。
迁户流程
从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凭《落户手续领取单》到天津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领取《登记户口通知书》或《准予迁入证明》,到所属区县分局户政大厅办理落户手续。
最新评论
滨海新区的落户新政为什么迟迟没有执行?
同问
请问:在滨海新区社保满一年,有房产能落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