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离退休人员如何在天津落户?

办理机构

天津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办理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一、受理条件:

申请人持经天津市民政局军人安置办公室批准的手续,可到天津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落户。

二、申请人须出具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天津市人民政府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落户介绍信》;

2、《天津市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落户审批表》;

3、《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4、《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审定表》;

5、在津家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二代身份证及《房地产权证》;

6、随迁家属、子女的提供《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三、受理审批:由天津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进行受理,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长审批。

四、领取材料:从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凭《落户手续领取单》到天津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领取《登记户口通知书》或《准予迁入证明》,到所属区县分局户政大厅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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