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单位
落户所在地人口管理服务部门(分局人口管理服务大厅、派出所)
办理条件
外省市生源、本市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两年之内),户籍已迁入本市学校集体户,本人或配偶、父母在本市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申请人可凭以下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或人口管理服务大厅申报
办理程序
A、受理
申请人携带应提交材料到所属分局办理;市内六区到各分局人口服务大厅办理,环城四区及其它区县分局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到大厅办理,未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分局,到所辖派出所办理。
B、审核
对于申请人提交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受理并按照相关要求审核。
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集体户口页、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
3、房屋产权证明。非本人名下房屋的,还需提供房主同意落户书面证明材料,迁移人与房主的家庭关系证明和落户地房主、户主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我是天津16年6月即将毕业的本科生,天津有房产,可以直接从学校的集体户口转到房子名下,不需要经过公司或者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吗?
同问啊,你得到答复了吗?我也要办理这个呢。可以沟通一下,我qq1015034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