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局长现场解读2016年《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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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已于近期正式实施,居住证的管理和制发牵动众多群众利益,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公安局副局长贾庆做客天津政务网,为大家详细介绍居住证管理的有关情况。贾局长,您好!

贾庆: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好,贾局长,首先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好吗?

贾庆: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五大国家战略先后落地实施,天津已经成为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正因为当前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特殊的区位优势,吸引了大批流动人口来津创业发展,他们为推动我市社会发展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注重为来津创业发展单位、个人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和环境。出台了一系列服务举措,其中居住证制度就是其中的一项。从2012年底开始,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有关部门组成居住证工作组,利用1年的时间进行了充分调研论证,于2013年9月制定出台了《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并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了试行。

在两年的试行期间,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居住证暂行条例》,对特大城市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国务院精神,在总结试行期间经验的基础上,我市重新修订完善了《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并于2015年底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2016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应该讲,作为全国6个超大城市之一的天津,我市实施居住证制度从全国看起步较早,效果也是好的。一方面为长期在津的存量人口提供了落户渠道,与我市现行的户籍政策相互补充,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户籍准入体系;另一方面保障了来津创业发展人员依法享有本市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实施居住证制度是我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通过构建具有天津特色的积分指标体系,形成了一套适应我市综合承载能力,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服务来津创业人员的管理制度。对推动我市城镇化进程、优化人口结构、增强城市活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主持人:那么2014年以来实施居住证积分入户制度的基本情况是怎样的呢?

贾庆:好的。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政策自2014年1月1日施行,目前已顺利完成四期:

第一期(2014年1月至4月)共受理积分入户申请3400人,其中2500人获得落户资格,最低分值为140.01;

第二期(2014年7月至10月)共受理积分入户申请9964人,其中8000人获得落户资格,最低分值为140;

第三期(2015年1月至4月)共受理积分入户申请9486人,其中8017人获得落户资格,最低分值为140.01;

第四期(2015年7月至10月)共受理积分入户申请13196人,其中11983人获得落户资格,最低分值为140.84。

从总体来看,2014年1月1日以来,全市共受理积分入户申请36046人,经审核排名,获得落户资格的人数为30500,录取比例达84.61%。

 

主持人:好,局长,那么《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实施细则》实施前后,我市登记流动人口、制发居住证的情况是怎样的呢?

贾庆:截至2016年3月23日《细则》实施,我市登记流动人口数为约300万人,从2014年1月1日我市实施居住证制度至2016年3月23日,共制发居住证约65万个。《细则》实施后,截至4月8日,新登记流动人口数近4万人,制发居住证约1万个。

 

主持人:那么新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与以前相比主要有哪些变化呢?

贾庆:这次修订,保持了《细则(试行)》框架和内容的总体稳定,修订后的《细则》共有七章二十八条。在申请条件方面,明确了原有的2项条件:一是要求申请人必须持有签注期限内的《天津市居住证》;二是要求申请人与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并在此基础上,新增了3项申请条件:一是要求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户籍身份;二是要求申请人具备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主要包括本人或近亲属名下住房、单位集体户口、市(区)人民政府下设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三是要求申请人积分不得低于140分的指导分。新增条件的主要目的是按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积分达标的申请人具备登记常住户口的基本条件。

在办事流程方面,一是实行户籍身份、落户地点前置审核,在各部门审核打分的同时,一站式为申请人办理户口申报手续,免去群众另行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的负担;二是开通申请人子女随迁落户业务,允许申请人在申报本人户口的同时一并申报子女户口,避免群众二次返回原籍办理相关手续,同时也缩短了办理子女落户的等待时间。三是简化了落户材料的领取过程,申请人无需再到人力社保部门领取积分达标证明,由公安机关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发放《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在申请材料方面,公安机关最大限度简化了申请材料,取消了居民户口簿、天津市居住证等申请材料,对于具备后台查询条件的有关情况,一律实行后台查询,减轻群众准备资料的负担。此外,人力社保、计生等有关部门也简化了申请材料。下一步,凡是能够直接网上直接查询、审批的事项将逐步实行网上审批,无需申请人再提交申请材料。

在审核打分方面,新的积分指标体系在受教育程度、住房、社保缴费年限、投资纳税、奖项和荣誉称号、守法诚信等方面进行了增减:一是受教育程度指标中,取消了高中毕业20分;二是住房指标中,对于亲属共有产权住房的认定,在配偶、子女的基础上增加了父母;三是社保缴费年限指标中,明确了补缴社保不计算积分;四是增加了退役军人、发明专利等加分项目;五是5年内有刑事犯罪记录的负积分。

 

主持人:好,新的居住证在六个方面做了调整,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具体有哪些内容好吗?

贾庆:好,

一是管理责任主体有所调整,由原来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调整为公安机关,居住证管理系统运行网络由互联网转为公安内网。

二是申请人资格有所调整,即“单位”不再作为居住证申请人,只对居住证“申请者本人”受理居住证申请。

三是居住证样式有所调整,将居住证动态信息(即居住地址、签注期限等)与静态信息(即居民身份证相关信息)进行剥离,分别印制在证件正反两面。

四是居住证受理单位有所调整,由原来的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包括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街道、乡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调整为公安派出所、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及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五是居住证受理和签注流程有所调整,增加了民警审核签发环节,即在以往“书审”的基础上,强化对实际居住情况的核查,具体由社区民警深入实地核查居住情况,确保居住证申请人(持有人)居住情况属实,人证一致。

六是居住证签注申请环节有所调整,可通过登陆天津市“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或前往居住证签注受理单位,即方便群众通过“线上+线下”两种途径进行签注申请,然后待民警核实居住情况后,即可持申请材料前往居住证签注受理单位进行现场办理。

 

主持人:再次感谢贾局长做客天津政务网,为我们详细介绍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有关情况,本期访谈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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