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幼儿园、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政策一览 家长们看过来

日前,天津市教委下发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实施方案;再往前的4月底,《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公布;而之前《天津市教委关于2016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2016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1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三份关于幼儿园招生、幼升小、小升初的招生指导意见也相继公布。伴随各种具体政策的出台,天津今年的招生、升学、考试等实施制度也逐渐明朗起来。教育问题一直是民生热点,也是众多打算落户天津的外来人口最关注的问题。我们整理了近期教委关于招生、升学的相关文件,力图用简单易懂的对比方式让大家理解相关政策。

 

幼儿园招生 小学招生 初中招生
年龄要求 年满3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间出生) 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招生原则 免试就近入学 对口直升或填报志愿与随机派位相结合
对公办学校的要求 公办学校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设立重点班、实验班。2016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学生,继续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 实行“单校划片”的初中学校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即一所初中对口接收片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入学。实行“多校划片”的初中学校,先征求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对民办学校的要求 民办学校应根据办学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招生范围,规范收费标准。民办学校要积极推行网上预约登记报名方式进行招生。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民办学校招生事项应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格控制招生规模。2.民办学校要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兼顾面谈表现,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3.各区县要成立监督工作小组,对民办学校招生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4.所有民办学校要面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信息,强化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幼儿园要努力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创造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津入学,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我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依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入学。
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3-29日 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22日(星期日)

 

来源:落户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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