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录曝光!天津这些车辆不避让斑马线被罚款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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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不避让斑马线”交通违法的教育处罚力度,天津交警将不定期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安全出行。
 近期,交管部门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在斑马线处不避让行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且已在市区开启6处电子警察摄录此项交通违法行为,并将陆续增加电子警察摄录点位,电子警察与执勤交警现场查处同步纠违的方式,明显加大了此类违法的治理力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车辆驾驶人将面临100元处罚,驾驶证记3分。
全市已启用6处电子警察
其中:
和平区2处、南开区1处、河西区1处、河北区1处、河东区1处:
具体分别设置在:
张自忠路津门公寓门前人行横道处、
张自忠路儿童图书馆门前人行横道处、
北马路与城厢东路交口以西120米人行横道处、
友谊北路与桃园村大街交口人行横道处、
胜利路与民主道交口
海河东路海津大桥西侧450米处滨河新苑后门人行横道处。
这些路段的共同特点是车流量较大,且行人过街需求量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像上述照片记录的情景下,行人已经进入人行横道,未让行人先行的违法车辆将被罚款100元、记3分。上述情况,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等行人通过后再行驶,这样就能避免违法而被电子警察抓拍。
除了上述电子警察所在的路口或路段以外,目前在全市范围内也在不断加强对“机动车在斑马线处不避让行人”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行动力度,也就是说,在电子警察摄录的同时,交警也对违法车辆进行现场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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