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津人社局发〔2018〕14号,自2018年4月起:
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上下限)调整为:最低标准为3364元,最高标准为16821元。
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3364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保险基数调整为:最低标准为3364元,最高标准为7073元。
依据津人社局发〔2018〕14号,自2018年4月起:
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上下限)调整为:最低标准为3364元,最高标准为16821元。
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3364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保险基数调整为:最低标准为3364元,最高标准为7073元。
最新评论
积分落户
在什么地方办理
我们老两口是内蒙兴安盟公务员现以退休能投靠孩子到天津落户吗?男60岁女6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