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十一年前,我母亲在天津独流镇下圈村的老家,通过亲戚关系购买了一处三间平房的房产,当时村里的大队给我们出具了与房主的书面转让协议,大队会计等五人给作保,按的手印。当时因为相关法律不明确,大队没给我们批准迁入村里落户。但十一年过去了,现在国家开始人口普查和农村产权确认。我们咨询当地派出所后,才知道我们购买的这处大队房产的户籍上,竟然还挂着原房主的两位亲戚。现在的问题是,这两位原房主的两位亲戚占着户籍,拒不迁出。大队已经给我们开具了准许迁入证明,但原房主的亲戚耍无赖,拒不迁出。我想向您们咨询一下,这种事情,对我们有什么法律条文上的支持。我在晚上看到上海等地已经开展了针对这种原房主拒不迁出的情况,可以自动把原房主的户口转到当地社区或城镇中。不是道天津市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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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的落户新政为什么迟迟没有执行?
同问
请问:在滨海新区社保满一年,有房产能落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