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二期积分落户受理的通告

2018年第二期居住证积分于7月23日开办,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市委、市政府放管服相关工作要求,本期居住证积分受理工作,实施“网上预审、线下交件”的工作模式,努力实现申请群众“最多跑一次”,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一、申请单位在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联办系统注册单位信息和申请人信息,同时完成积分自测;

二、积分自测通过后,申请单位按照材料清单上传申请人相关申请要件,确认后提交预审申请;

三、积分联办受理部门根据部门职责,自接到预审申请之日起,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经审核需要补充或修改上传资料的,申请人须在接到补件反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补件,逾期不再接受补件申请,预审结果将通过短信及时告知申请单位和申请人;

四、预审通过的申请人,在受理期内网上预约,并在预约的时间前往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积分窗口或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本着落实服务便民化、建设精简高效、优质方便的公共服务体系原则,本期《天津市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清单》人力社保部分,申请材料由17项减至11项,申请表单表式由4张减至2张。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仔细阅读《天津市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清单》和《申报指南》,并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期内,将逐月开放预约,时间为:7月23日9:00开放7月26日至8月31日的预约号、8月27日9:00开放9月3日至9月30日的预约号、9月25日9:00开放10月1日至10月31日的预约号。市行政许可中心每日预约260人,每日预约人数设定上限,其中,市行政许可中心每日最高预约260人,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每日最高预约160人,本期共提供2.8万个预约名额。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应合理安排预约时间确保预约成功。

12月,市行政许可网上办事大厅积分专栏公布本期积分,公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随后公示入户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届时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密切关注。

特别提示:

1、本期积分申请社会保险缴纳条件调整为“申请人应当在本市注册的用人单位依法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且申请时仍属于正常缴费状态。”

2、申请人提交的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需要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zscx.osta.org.cn)确认登记信息,无法确认登记信息,且申请人不能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应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申请复核表》,由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复核,复核形式由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确定。

3、申请单位应按照据实填写申请人实际用工单位所属行业、申请人当前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积分窗口将据实进行核查,经核实后,可按照相应的紧缺程度确认积分。不符合积分要求的,不予确认职业(工种)紧缺程度积分。

 

受理地址: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裙房二层。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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