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截止!2021天津积分落户正在进行中,还未申请的抓紧!

最近有不少朋友询问天津积分落户的事,在这里提醒大家:2021年第二期积分入户从7月26日正式开办,将于10月31日停止申请审核还未申请的朋友抓紧申请呀!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其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有效期的通知》(津政规〔2020〕10号)规定,本期居住证积分继续依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5〕39号)及其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执行。

对于需要积分落户的朋友,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等信息为大家整理好了,需要的朋友赶快查看,收藏本网页吧~

一、积分落户办理条件

(1)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2)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3)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①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②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

(5)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小津提示:申请人还需满足在6月30日前连续缴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且申请时仍属于正常缴费状态。期间无间断、补缴、个人窗口缴费等情形。

 

二、积分落户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申办流程为:单位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提交审核,以上所有步骤都须操作才能进入审核流程。

联办部门经办流程为:审核受理(补正)→确认分值→公布(复核)分值→公示入户名单→发放准迁证。

联办部门经办流程为:审核受理(补正)→确认分值→公布(复核)分值→公示入户名单→发放准迁证。

注:2020年申请单位注册信息保留,已经注册的单位直接登录申报。未注册过的单位注册时应选择市政务服务中心或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唯一受理点完成当期申报,请企业群众合理安排申报时间以确保申报成功。

 

三、职业资格证书和紧缺工种执行以下文件

(一)《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

(二)《关于进一步明确积分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3号);

(三)《关于办理积分落户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47号);

(四)《天津市2019年-2020年度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补贴标准目录》(津人社办发〔2019〕95号)。

 

四、名单公示日期

2021年12月将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公布积分分值,公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随后公示入户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届时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密切关注,逾期将无法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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