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北京积分落户时,如何填报教育背景指标积分?

拟以留学取得的学历(学位)进行积分的,应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进行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认证,取得认证书;

拟以国内学历学位进行积分的,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查看本人学历学位备案信息是否与纸质证书一致,一致的提前获取“学位电子备案编号”。如果无法查看备案信息或备案信息与纸质证书不一致,应及时进行学历学位认证。

如果申请人备案信息与纸质证书一致,但是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别不一致,应在申报阶段发起复查时及时上传相关凭证照片,凭证包括:

(1)姓名不一致的,提供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名凭证;

(2)身份证和教育部备案信息的出生日期分别采集了阴历或阳历的,提供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说明;

(3)身份证和教育部备案信息的出生日期不一致,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更改身份证号凭证;

需要注意的是:请申请人务必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相关部门将视需要在审核过程中或取得落户资格后要求提供原件查验。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政策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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