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
申请人根据本计划提交申请时,年龄必须在18岁或以上。
2.财政要求
申请人必须证明能独力负担其本人及受养人(如果有)居港期间的生活和住宿,不需依赖公共援助。
3.良好品格
申请人不得有任何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刑事罪行记录或不良入境记录。
4.语文能力
申请人须具备良好中文或英文的书写及口语能力(中文口语指普通话或粤语)。
5.基本学历
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学历,一般要求为具备由认可大学或高等教育院校颁授的大学学位。在特殊情况下,能附以证明文件的良好技术资历、可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经验及成就亦可获考虑。
申请人如未能提供令人信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上述所有基本资格,其申请将会即时被拒绝,不获继续处理。
最新评论
滨海新区的落户新政为什么迟迟没有执行?
同问
请问:在滨海新区社保满一年,有房产能落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