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照公安部最新政策精神,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对我市相关户口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推出多项便民利民新举措。
(一)办理条件是什么?
本市生源、外省市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在津具有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以申请将户口从学校学生集体户迁回本市。
(二)所需材料有哪些?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4.外省市普通高校出具的本人在学证明;
5.房屋产权证明;
6.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7.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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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的落户新政为什么迟迟没有执行?
同问
请问:在滨海新区社保满一年,有房产能落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