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投靠
外省市户籍居民与我市户籍居民登记结婚满3年,在我市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 稳定住所,可以申请在我市落户。
子女投靠父母
外省市户籍居民与我市户籍居民登记结婚,子女已随其在外省市落户,在我市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其有合法抚养权的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申请投靠父(母)在我市落户。
父母投靠子女
外省市户籍居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在我市取得居住证并连续签注满3年,子女均为我市居民户口,在我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我市落户。
需要提供的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1 | 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 |
2 | 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 |
3 | 户口迁移申请书 |
4 | 身份证 |
5 | 居民户口簿 |
6 | 结婚证 |
7 | 出生医学证明 |
8 | 房屋产权证明 |
9 | 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
10 | 居住证 |
11 |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籍档案、人事档案、《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材料之一) |
注意事项
出生医学证明 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证件载体为制式出生医学证明,完整无裁切,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或补发专用章,内容清晰无涂抹痕迹。
居民户口簿 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户口簿内登记信息应与人口信息系统内信息一致,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民警章,载体为制式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真实有效。
结婚证 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证件载体为制式结婚证,完整无裁切,真实有效,内容清晰无涂抹痕迹。
房屋产权证明 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证件载体为制式房屋产权证明,完整无裁切,真实有效,内容清晰无涂抹痕迹。
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证件载体为制式不动产产权证,完整无裁切,加盖房管部门专用章,内容清晰无涂抹痕迹。
居住证(本市任意地区3年以上签注登记) 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证件载体为制式证件,完整无裁切,真实有效,内容清晰无涂抹痕迹。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籍档案、人事档案、《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材料之一) 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证件载体为制式文件,加盖相关部门印章,真实有效,内容清晰无涂抹痕迹。
最新评论
天津静海的户口迁移到河西区需要什么手续
滨海新区的落户新政为什么迟迟没有执行?
同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