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工作调动户口迁移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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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天津市公安局 | 业务主管部门 | 天津市公安局 |
法定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查看说明 | 承诺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查看说明 |
是否涉及特殊环节 | 无; | 受理时间 | 9:00--17:00,节假日不休息 |
是否马上办 | 是 | 实施编码 | 11120000000125495G3122009047000 |
咨询电话 |
022-12345 |
监督电话 | 022-24342657 |
办理地点 |
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48号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申请条件
市人社局批准工作调动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就业的,可以申请在津落户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市人社局开具的调令;
3,毕业证书或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
4,《工作调动人员申请落户登记表》;
5,房屋产权证明。
证件要求
- 居民身份证 应主要审查:真实有效证件。
- 市人社局开具的调令 应主要审查:制式打印件,加盖市人社相关部门印鉴,与公安机关接收数据信息完全一致
- 毕业证书或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 应主要审查:证件载体为制式毕业证或学信网打印认证,内容清晰无涂抹痕迹
- 《工作调动人员申请落户登记表》 应主要审查:制式打印件,加盖市人社相关部门印鉴,与公安机关接收数据信息完全一致
- 《不动产权证》 应主要审查:制式产权证件,加盖房管部门印鉴,内容清晰无涂抹痕迹
最新评论
滨海新区的落户新政为什么迟迟没有执行?
同问
请问:在滨海新区社保满一年,有房产能落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