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津政发〔2015〕39号)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津政办发〔2016〕32号)的规定,确定2021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入户人员。公示期为2021年6月8日、9日、10日、11日、15日共五个工作日。公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名单内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据实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22-24538071
地址: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河东区红星路79号)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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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的落户新政为什么迟迟没有执行?
同问
请问:在滨海新区社保满一年,有房产能落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