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可在自市人力社保局公示积分入户人员名单之日起6个月内到公安积分服务窗口办理延期手续。
落户在市区的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中心c区109号窗口办理;
落户在滨海新区的申请人,到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新城西路52号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电话:66977266,66897950。
申请人可在自市人力社保局公示积分入户人员名单之日起6个月内到公安积分服务窗口办理延期手续。
落户在市区的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中心c区109号窗口办理;
落户在滨海新区的申请人,到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新城西路52号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电话:66977266,66897950。
最新评论
滨海新区的落户新政为什么迟迟没有执行?
同问
请问:在滨海新区社保满一年,有房产能落户吗?